传统企业利用“互联网+”来实现转型升级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而“在线化和金融化”是传统企业实现“互联网+”的唯一道路,同时“交易市场+供应链金融”是传统产业链实现“互联网+”的唯一途径。
染化交易市场,作为服务于染化产业链的“交易市场+供应链金融”平台,将集信息展示平台、企业交易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媒体发布平台于一体。真正帮助传统染化企业实现新的腾飞。
近日,普宁市检查企业8家超标5家,超标率62.5%。部分企业存在污水管网混乱、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闲置、锅炉脱硫废水外排等行为。
1,触目惊心
抽查企业29家,发现其中21家废水排放超标,1家私设暗管直接排放印染废水。近日省环保厅环监局在练江流域组织第一季度交叉执法检查,发现企业污染情况依然严重。
据广东省环保厅环监局介绍,针对今年第一季度练江干流综合污染指数比去年同期上升7.8%的严峻形势,按照《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5—2020)》要求,3月26日-30日,环监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练江流域交叉执法检查。
2,“夜间突袭”
本次执法检查人员由省环保厅以及广州市、汕头市、揭阳市环保局人员组成,邀请专家现场予以指导,充分利用无人机红外夜视侦查技术,采取异地交叉执法、交叉监测方式,实行不发通知、直奔现场、“夜间突袭”的执法形式。
据介绍,本次检查共抽查了练江流域重点企业29家,废水污染情况严峻。
其中1家名为潮阳区谷饶茂兴洗染厂的企业私设暗管直接排放印染废水。
超标率83.3%
经监测有21家企业废水排放超标,占检查企业总数的72.4%,其中潮阳区检查企业6家超标5家,超标率83.3%;潮南区检查企业15家超标11家,超标率73.3%;
普宁市检查企业8家超标5家,超标率62.5%。部分企业存在污水管网混乱、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闲置、锅炉脱硫废水外排等行为。
据悉,有关问题现场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并由属地环保部门跟进处理。
4,“严惩重罚”
省环保厅表示,有关地市要依据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和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强化排污者责任”、“严惩重罚”等要求。
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企业给予立案查处;
对私设暗管直接排放印染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并进行严厉处罚;
对涉刑环境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5,汕头市2018年印染重点监控
与此同时,汕头市环保局于2018年4月8日公布汕头市2018年环保重点监控名单,为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单位的环境监管,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的动态监控力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维护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经研究,我局确定形成了2018年汕头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68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73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4家,其他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6家。
6,印染厂造污染有哪些原因?
产量增长、工艺变化是引起污染增加的客观原因
1995年以来,我国纺织品出口额均排在世界首位,出口刺激了国内纺织品产量的快速增长。目前我国平均每染100米布产生废水4-5吨。因此,产量的增长势必带来废水量的增加。
监管不力是引起污染增加的体制原因
执法不严,以罚代治。国外发达国家环保立法十分严格,执法力度强,对于污染环境的企业和个人的处罚严厉,通常是停产加罚款。而我国的环保立法尚不完善,地方相关部门对于污染企业往往一罚了之,只罚不治,这种做法既不治标更不治本。另外,在执法中更是受到地方经济利益等多方面因素的干扰,执法软弱,客观上造成了违法者得利、守法者吃亏的局面,这又使更多的企业想方设法逃脱法律制约,获取非法利益。
执行标准不统一。国家虽然统一制定了排放标准,但各地实际执行的排放标准差别很大,有些流域下游控制标准高,但上游的控制标准低,造成下游治污、上游排污的尴尬局面。
企业为追求利润而忽视治污是引起污染增加的内在原因
为降低成本停开治污设施。我国印染废水处理的总体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相差无几,但若真正实现达标排放,企业生产成本将增加10%以上。与发达国家同行业相比,我国纺织印染企业能源与资源消耗以单位产品计高出1-2倍,我国的印染产品80%以上属于中低档产品,多数企业规模不大,再加上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导致企业利润急剧下降,2003年印染企业销售利润率为3.12%,2004年1-6月份的销售利润率下降到2.16%。这迫使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尽量降低对废水处理设施的合理投入,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尤其是分散的小厂,有些根本没有治污设施;有些尽管有设备,也主要是为了应付检查,时停时开,形同虚设。
环保设施质量差,更轻视运营管理。
7,如何解救?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对印染废水进行综合治理
(一)以循环经济的理念调整印染产业布局,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印染废水的集中处理。我国一些传统纺织印染业基地已逐步形成从原、辅料到纺织、染整以及产品和市场的完整产业链,例如:浙江绍兴县的面料中心;浙江桐乡的羊毛衫城;江苏盛泽的丝绸、薄型里料中心、江苏常州的灯心绒、广东新塘和中山的牛仔服中心等。这为印染废水的集中处理提供了基础条件。由于各种废水混合,有利于营养配比,能提高废水生物处理的效率,还可降低废水处理成本。
(二)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制定绿色印染的产业政策,促进产品结构调整。推行清洁生产是从源头治理污染的根本举措,是循环经济在企业层面的具体体现。
(三)加大对印染废水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关键技术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有关技术的研发工作。例如碱减量工艺中产生的废物对苯二甲酸(聚酯原料)的回收技术在有些地区已开始进入产业化阶段,政府应在政策与资金方面大力支持,鼓励推广,加速其产业化进程。对关键性科研项目的研究,如对印染废水处理后余留污泥的综合利用的技术研发等,也将在国债中安排适当资金进行扶持。
(四)修订排放标准,加强制度建设。政府有关部门要督促太湖流域的江苏、浙江两省对印染企业落实加严排放标准,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标准,尽快修订我国《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
实行印染工艺标识制度。企业必须在产品上对采用的染料、助剂和纺织浆料加以标识。政府部门应定期颁布淘汰的染料、助剂和纺织浆料的清单和退出市场时间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严格核定并控制印染生产的用水量。参照国际先进标准,制定我国印染业的耗水指标,以此推动印染企业自觉地开展节约用水和废水处理回用,减少终端印染废水的处理难度。
(五)严格监管,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
来源│纺机网 汕头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