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企业利用“互联网+”来实现转型升级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而“在线化和金融化”是传统企业实现“互联网+”的唯一道路,同时“交易市场+供应链金融”是传统产业链实现“互联网+”的唯一途径。
染化交易市场,作为服务于染化产业链的“交易市场+供应链金融”平台,将集信息展示平台、企业交易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媒体发布平台于一体。真正帮助传统染化企业实现新的腾飞。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刚刚在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宣布,我国增值税基本税率将由目前的16%降至13%,10%降至9%,保持6%不变,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由三档向两档迈进。
根据公开资料,目前全世界征收增值税的国家和地区近180多个,税率水平从5%至27%不等,调整后我国目前税率处于中等偏下水平。
附:目前增值税税率表
序号
增值税税目
税率
1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6%
2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16%
3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6%
4
陆路运输服务
10%
5
水路运输服务
10%
6
航空运输服务
10%
7
管道运输服务
10%
8
邮政普遍服务
10%
9
邮政特殊服务
10%
10
其他邮政服务
10%
11
基础电信服务
10%
12
工程服务
10%
13
安装服务
10%
14
修缮服务
10%
15
装饰服务
10%
16
其他建筑服务
10%
17
不动产租赁服务
10%
18
转让土地使用权
10%
19
销售不动产
10%
20
粮食、食用植物油
10%
21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10%
22
图书、报纸、杂志
10%
23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10%
24
农产品
10%
25
音像制品
10%
26
电子出版物
10%
27
二甲醚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
10%
28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10%
29
增值电信服务
6%
30
贷款服务
6%
31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6%
32
保险服务
6%
33
金融商品转让
6%
34
研发和技术服务
6%
35
信息技术服务
6%
36
文化创意服务
6%
37
物流辅助服务
6%
38
鉴证咨询服务
6%
39
广播影视服务
6%
40
商务辅助服务
6%
41
其他现代服务
6%
42
文化体育服务
6%
43
教育医疗服务
6%
44
旅游娱乐服务
6%
45
餐饮住宿服务
6%
46
居民日常服务
6%
47
其他生活服务
6%
48
销售无形资产
6%
49
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0%
50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0%
51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0%
52
航天运输服务
0%
53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
0%
54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0%
55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设计服务
0%
56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0%
57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软件服务
0%
58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0%
59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信息系统服务
0%
60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0%
61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0%
62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转让技术
0%
63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0%
64
出口货物
0%
此前我国增值税税率分为16%、10%、6%、0%四档。采掘、制造业多数在16%档,10%档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公用事业、农林牧渔、房地产、建筑装饰和通信业,而金融服务业则多数在6%档,出口货物税率为0。
我国增值税自改革开放后引入以来为配合经济发展阶段不断进行改进,整个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前两阶段主要以税种设计为主,增值税的增收范围逐渐扩大;2003年以后主要以税制结构完善为主:前期改革以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换为主,2012年后改革核心转向“营改增”,2017年后改革的主旋律变为增值税的减档降税。具体而言:
引进试点阶段(1979~1993):税种设立。我国于1979年引进增值税进行试点工作,1984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仅对12机器、机械等12类商品改征增值税,标志着增值税正式纳入我国税种。此后纳税范围逐渐扩大,截至1994年4月以涵盖原260个工业品税目中的174个税目。1994年国内增值税税收收入2308.34亿元,同比增长113.4%。
初步建立阶段(1994~2003):征收范围扩大。1994年我国实施分税制改革,以完善增值税制度为主。本次改革使得增值税的增收范围扩大到全部工业生产环节和商品流通领域。1994至1999年增值税增速缓慢下滑,2000年受国内需求增加与原油价格与国际接轨等因素影响增值税增速上升至17.3%,直至2003年增速基本在17%左右波动。
转型改革阶段(2004~2011):向消费型过渡。由于此前实施的生产型增值税已经具有抑制消费和投资的效应,2004年7月起开始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2008年国务院颁布新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机器设备等进项税额可全额抵扣,2009年增值税同比增速降至2.7%。
全面推广阶段(2012~2016):以营改增为主要任务。因增值税、营业税并存导致重复征税的现象仍存,我国开始进行“营改增”试点,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铺开,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企业新增不动产也可进行增值税抵扣。营改增的实行使增值税在2016和2017年都达到了超30%的增速。
深化改革阶段(2017至今):以减档降税为主。2017年开始的增值税改革主要以减税并档为主,根据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
我国增值税此前经历过3次重要降税/并档。2012年后我国基本完成了增值税的转型改革过程,但增值税、营业税并存导致重复征税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在2016年我国开始进行营改增,总计为社会减税9186亿元,至此增值税已实现征收行业和抵扣范围的全覆盖。
第一次下调/并档:2014年起7月1日起,将6%、4%和3%的税率统一调整为3%,2015年增值税收入同比增速由7.1%下降为0.8%;
第二次下调/并档:营改增后,增值税四档的税率档次和各种税收优惠使得整体税制还是显得冗杂,因此,国务院常委会议决定,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率从四档降低为三档,取消13%的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下调至11%;
第三次下调/并档: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下调1个百分比。目前我国增值税的三档税率分别为6%、10%和16%,其中,采掘、制造业多数在16%档,10%档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公用事业、农林牧渔、房地产、建筑装饰和通信业,金融服务业则多数在6%档。
转自:小山东化工